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办好学前教育”目标要求,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等文件精神,根据教育部装备中心《关于举办“张謇杯”全国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的通知》(装备中心〔2017〕85号)要求,促进幼儿园办园水平提升、教育质量提高,推动幼儿教师专业技能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2018年全省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积极宣传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保教理念,努力营造学习贯彻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良好环境,充分发挥自制玩教具在幼儿园教育与游戏活动中的作用,促进幼儿教师专业技能发展,引导和推动全省幼儿园自制玩教具活动健康科学发展。
二、组织机构
省教育厅成立安徽省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组委会,基础教育处、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为成员单位,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具体负责展评的相关事宜。
三、评选范围与分类
(一)评选范围
1.申报作品须为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中正在使用,由幼儿园教师自己设计并简单制作,或对工业化产品进行改造的玩教具,还包括运用无须制作能体现教育与游戏功能的自然材料和日常材料。工业化生产的玩教具不在本次评选范围之内。
2.属于以下任一条的作品将不被接受参加本届活动:
(1)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有抵触的作品。
(2)涉及食品、药品试剂和饮食安全类的作品。
(3)造成污染的作品,破坏环境的作品,有害于动植物保护、文物保护的作品,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作品。
(4)与GB6675《玩具安全》及相关玩具安全标准(规范、要求)相违背的作品。
(5)曾获得往届全国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一、二、三等奖的作品。
(二)申报作品类别
1.科学类(KX)
2.益智类(YZ)
3.建构类(JG)
4.运动类(YD)
5.艺术类(YS,包含美工、音乐)
6.综合类(ZH,包含语言阅读、角色表演、社会等)
四、奖项设立及评选条件
本届展评活动设立优秀自制玩教具作品奖、团体奖、组织奖等三项评选,评选条件分别如下:
(一)优秀自制玩教具作品奖
从教育性、科学性、创新性、趣味性、简易性、安全性等几个方面进行评价,突出教师根据教学需要创新设计开发玩教具,并利用其开展特色活动,取得良好效果,促进教学质量提升。
对符合获奖条件的参评作品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原则上,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为省级比赛作品总数量的20%、30%、50%。
(二)参评市、省直管县团体奖
获奖作品按照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分别计入各市、省直管县(得分乘以2作为总分)团体总分。
团体总分前8名的参评市、省直管县获得团体奖。
(三)参评市、省直管县组织奖
参评市、省直管县积极参与本届展评活动,发动面广泛深入,组织程序严谨,遴选推荐公正、公开、规范,按时上报了本地组织幼儿园开展相关活动情况的书面报告等相关材料。积极参与终评与展示活动,组织工作认真有序。参照国家做法,优秀组织奖不设等级、不分等级、不限名额。
五、申报要求
(一)遴选推荐数量
1. 每个参评市可遴选推荐30件作品,每个作品类别限报6件,每个参评省直管县可遴选推荐15件作品,每个作品类别限报3件,每件作品只能申报一个作品类别。
2.每位作者限报2项作品(含合作的作品)参评。
(二)参评作品提交材料内容与要求
1.全省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参评作品申报表(附表1)。
2.利用参评作品开展游戏活动的案例视频。视频要求采用mp4/mov/avi/rm格式,分辨率不低于720P,包含声音,时间不超过10分钟。视频应注意保护幼儿肖像权。
3.参评作品照片及电子文件。要求能反映作品全貌及重要细节,照片或图片建议采用6寸大小;照片、图片电子文件采用jpg/png/bmp格式,分辨率不小于300dpi,文件大小不小于1MB。
4.其他可证明作品水平的资料,如已获奖励、专利等复印件。
(三)参评市、省直管县提交材料内容与要求
1.本地参赛选手汇总材料。
2.全省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参评作品汇总表(附表2)。
3.本地活动负责人与联系人(附表3)。
4.参评市、省直管县开展幼儿园自制玩教具活动情况介绍、布置活动文件、活动过程资料、活动结果文件、地方评选报送作品总数和参加活动总人数。
六、评选程序
(一)初评
专家评选委员会根据本届活动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和申报要求,组织专家对申报作品材料进行初评。初评按类别遴选出50%作品入围终评展示,并于终评现场评审出一、二等奖作品。未获现场展示资格的作品,将根据专家初评意见评定为三等奖。
(二)终评与现场展示
1.初评遴选入围的作品需由作者本人(合作作品的第一作者)携作品参加终评与现场展示。专家评选委员会组织专家根据作品现场展示情况,结合初评结果,确定作品等级。
2.入围但因故不能参加终评和现场展示,且向组委会说明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评选一、二等奖的资格,按三等奖进行处理。入围但不参加终评和现场展示,且未向组委会说明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3.终评及现场展示交流结束后,专家评选委员会综合专家评选意见,提出获得一、二、三等奖名单并公示,最后经组委会批准确认后公布。
七、知识产权
全省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组委会不负责办理专利申请和技术转让事宜。参与此次活动视为作者同意公开所申报资料(包括专利资料),并同意主办单位在期刊、图书、网络等媒体公开、出版、展示。
八、有关要求
1.请各市、省直管县要充分认识省及国家举办这次活动的积极意义,广泛宣传,发动幼儿园、幼儿教师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通过逐级选拔,把优秀玩教具作品推荐到评选与展览活动中来,调动广大幼教工作者因地制宜开展自制玩教具活动的积极性,积极宣传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保教理念,努力营造学习贯彻教育部《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良好环境。未经各市、省直管县层层选拔推荐的作品,省教育厅不予接受。
2.请各市、省直管县 将本地活动负责人与联系人(附表3)电子文档于2018年3月1日之前报送安徽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将参评单位“参评作品汇总表”(附表2)、参赛选手“参评作品申报表”(附表1)、参评单位活动开展的相关材料纸质档各一份、相关材料电子档(存储于光盘或U盘)一份,于2018年6月1日前报送至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参加现场展评的有关事项由安徽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另文通知。
安徽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通讯地址:合肥市大通路119号天和大厦南楼三楼310室;邮编:230011;联系人:王世忠、白皓;联系电话: 0551-64495743、0551-64495938;电子邮箱:syglk200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