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技术装备处(鄂教备字[2016] 1号)文件精神,今年4月上旬,省教育技术装备处将举办第九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为组织好我市教师和学生的参评工作,现将有关评选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一、中小学自制教具是培养师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有效途径,是完善学科教学手段的有力补充,是开展教学研究和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师生智慧创新和成果展示的良好机会,请各县市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二、本次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涵盖中小学各个学科,并同时评选优秀自制教具能手(具体评选范围和要求见湖北省第九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方案),坚持公益性原则,不收取学校和个人的参评费用。
三、各地上报的自制教具评选材料包括申报表(含纸质和电子版)和教具创新说明和展示教具情况的相片(不少于5张)和视频资料(时间不少于3分钟)。
四、对于符合本次全省评选活动中自制教具能手评选条件的教师,各地、各校应积极做好推荐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积极申报。
五、凡上报参评优秀自制教具的师生作品和自制教具能手的教师,应按省自制教具评选活动方案的要求准备好相关文字材料、相片资料和录制视频资料,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由各县市区统一上报(不需要报送实物的自制教具),于3月18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与电子资料报送到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经市级评选后推选优秀作品参加全省评选。
六、届时入围全省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的教具,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会及时通知到参赛人员,请各参赛师生将自己的教具在规定时间内送到省教育技术装备处指定的地点进行评比展示。
联系人:唐峰波 电话:15971383352
附件:湖北省第九届优秀自制教具评选活动方案(请在黄冈教育信息网http://www.hg.e21.cn/Item/12869.aspx下载)
黄冈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
2016年1月13日